三明城發城市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廣告物料制作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三明城發城市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三明城發城市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廣告物料制作
2.比選人名稱:三明城發城市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合同期限屆滿前60日比選人根據履約情況決定合同期限是否順延,順延次數不超過1次,合同順延時限為一年
4.交貨地址:比選人指定位置
5.交貨時限:以比選人發出的供貨通知為準
二、比選服務內容
三明城發城市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廣告物料設計、制作、安裝、運輸、裝卸、損耗、售后服務、增值稅發票等。
三、服務費用
1.本次比選報價以下浮率(設定為K)形式填報。下浮率K值按百分數表示,小數點后保留2位。
2.各物料結算單價=物料單價×(1-K),所需物料及物料單價見附件1:廣告物料清單一覽表。
3.物料單價包含廣告物料測量、設計、制作、安裝、運輸、裝卸、拆裝、損耗、售后服務、稅金和人員保險等一切費用。本次比選項目具體采購數量按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比選人不保證物料的最低采購數量。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比選申請人自本比選公告發布之日(含本比選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一年內具備至少一項類似業績。
3.比選申請人須按要求提供錦里公寓招租折頁設計樣品、城服招商宣傳折頁設計樣品各1份。
4.比選申請人及其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交的證明文件詳見附件2:比選申請文件格式。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五、比選登記時間和地點
1.比選登記時間:本項目比選公告發出之日起至2025年2月18日17:00。
2.比選登記地點: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1405室。
3.比選登記要求:比選申請人須在比選登記時間內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交至登記地點進行比選登記并取得樣品打樣清單及文件,未進行比選登記的供應商視為放棄參加本次比選活動資格。
六、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4.比選時間:2025年2月19日15:30;
5.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
6.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李女士;聯系電話:18960522923;
7.比選人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18065826668;
8.監督部門:三明城發城市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9.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七、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
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①比選申請文件及樣品(一式一份,無需密封)、②《報價函》(一式一份,須獨立密封,格式見附件3)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按時到場簽到。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提供樣品的或《報價函》未獨立密封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與到場人員不一致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其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比選環節。
3.樣品審核。比選申請人須提供和比選人要求一致的產品樣品。未提供樣品或所提供樣品與技術指標不符的,視為不符合比選資格條件,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4.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綜合評價中選法,評價辦法見附件4:評價辦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各子項目的比選單價不得高于對應子項目的單價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5.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6.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7.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8.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八、其他事宜
1.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比選人有權進行索賠。
2.若在服務期內,比選人需新增廣告物料品類,該品類單價需由比選人、中選人雙方面議協商辦理補充單價。
4.費用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月25日中選人上報該季度完成數量及總額,經比選人復核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服務費,中選人應提供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三明城發城市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2月14日